美國音樂出版協(xié)會昨日代表17家音樂公司向田納西州法院控告Twitter,在用戶貼出音樂或演唱相關貼文時,并未設立合法著作權使用機制,導致音樂創(chuàng)作者和企業(yè)遭受損失,向Twitter索賠2.5億美元。
美國音樂出版協(xié)會(National Music Publisher'Association,NMPA)主席以瑟萊特(David Isrealite)表示,Twitter是唯一仍拒絕設置任何貼文和著作權使用相關授權機制的大型社群網(wǎng)絡企業(yè)。
因此共17家音樂公司聯(lián)合起來找來NMPA,其中包括曾為碧昂絲、泰勒·斯威夫特、蕾哈娜、Lady Gaga、滾石合唱團等巨星寫過歌曲的作曲家,將向Twitter索賠近1,700首歌曲、共2.5億美元的著作權損失。
以瑟萊特并指出,目前包括Facebook、YouTube、Instagram、Snapchat和TikTok等大型社群網(wǎng)絡企業(yè),都已設置完善的授權機制,只要用戶貼文出現(xiàn)有版權的音樂或視頻,就會支付相關費用給音樂公司。
Twitter從原本僅能分享短篇文本的社群網(wǎng)站,如今為了與其他對手競爭,也能夠讓用戶貼文中附加各種多媒體影音,但Twitter卻始終不創(chuàng)建授權付費機制,導致大量音樂工作者權益受到損害。
NMPA的控告文件中,引述Twitter執(zhí)行團隊2021年的法院解釋文內容,其中Twitter表示該公司堅決反對損害著作權行為,將盡快引入授權付費機制,但直到馬斯克以440億美元買下公司迄今,Twitter仍未設立任何授權機制,且移除侵權相關貼文的反應速度也非常慢。
這場官司將是Twitter首席執(zhí)行官雅克里諾(Linda Yaccarion)上任以來第一場大型法律戰(zhàn),目前該公司尚未針對NMPA控告一事發(fā)布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