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道,Google周一批評歐盟在打擊托拉斯的行動中誤認Android是市場霸主,卻忽略蘋果在移動設備的宰制力量。
Google本周針對2018年歐盟以Google濫用Android市場力量打壓競爭者,施以43.4億歐元罰金一案提出上訴,Google與歐盟律師在歐盟一般法院進行辯論攻防。Google希望能推翻歐盟天價罰金的判決。
2018年歐盟委員會認定Google以Google Play Store授權、分潤等誘因,迫使Android設備企業(yè)搭載Google搜索引擎、Chrome瀏覽器及其他Google應用程序,并禁止他們使用分叉的Android操作系統(tǒng),借此鞏固搜索、廣告及操作系統(tǒng)的獨大地位并且排擠競爭者、傷害消費者。這43.4億歐元罰金使本案成為歐盟歷來第2高。
報引導述Google律師Meredith Pickford提出的兩個論點。她指出Android生態(tài)體系不但不是打壓對手及傷害消費者,反而是促進產業(yè)競爭的極成功案例。
Google同時話鋒轉向歐盟,指歐盟對行動產業(yè)內,蘋果和Android陣營的真實競爭狀態(tài)視而不見。Google方面認為歐盟對市場定義太過狹隘,忽略蘋果對市場的控制力量,而錯認Google獨霸手機操作系統(tǒng)及應用程序商店市場。
不過在法庭上,歐盟方的律師則以蘋果市場占有率較小,駁斥Google論點。他重申Google和手機制造商簽訂的合約,的確是妨礙競爭者的機會。
根據市調公司GlobalStats的數據,在全球行動OS市場,Google Android市場占有率為73%,蘋果iOS則為26%。
本案預計明年才會做出裁定。
這還只是Google面臨歐盟的數項調查之一。今年6月歐盟正式啟動Google在網絡廣告產業(yè)的反托拉斯調查,以了解這家巨人的做法及技術,是否抑制廣告技術服務、廣告主及網絡出版界的自由競爭。去年歐盟也啟動了Google收購Fitbit案的反托拉斯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