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社交平臺都發(fā)生不少富爭議的封殺用戶事件,特別是在美國不少保守派的發(fā)言被Facebook或Twitter禁止,最近德薩斯州就通過新法案,限制社交平臺不可以因用戶發(fā)言的觀點而作出封殺。
德薩斯州通過的新法案HB 20,列明社交平臺及電郵服務供應商不可以因為“用戶或其他人的觀點”與平臺不符,就限制其發(fā)言的觀看或廣告收入,甚至封鎖用戶。而社交平臺也需要公開他們推廣或管理內容的明確守則,如果發(fā)現平臺上有非法內容,則需要在告知平臺后48小時內處理。
美國保守派一直認為社交平臺和科技公司濫用他們控制平臺的權力,針對他們的發(fā)言施加限制,這些發(fā)言可能存在爭議(例如支持限制墮胎或者質疑疫苗效用等)但并未違法,因此認為社交平臺限制了言論自由。不過這法案預計會同樣收到爭議甚至遭到司法挑戰(zhàn),到底最后能否實行仍然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