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號,美國政府監(jiān)管機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已重新對Facebook提起了反壟斷訴訟,稱Facebook的壟斷損害了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今年6月,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的一名法官駁回了該委員會的最初訴訟,理由是該訴訟內容過于模糊,當時這對Facebook來說是一個重大勝利。
而這次重新再提起訴訟是因為認為Facebook沒有采取新的方法,這再次表明,監(jiān)管機構對Facebook以及亞馬遜和蘋果等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的控制力度在遇到障礙時并未放緩。
這次訴訟也提供了新的證據(jù),表明Facebook涉嫌從事壟斷行為,打壓競爭對手,并讓用戶沉迷平臺也沒有提高產品質量。
這次訴訟FTC爭論的關鍵在于,F(xiàn)acebook在過去幾年里未能在自己的移動應用上進行有意義的創(chuàng)新。相反,它采用了FTC所稱的非法“買或埋”策略,即通過限制外部應用進入Facebook平臺,或者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等成功競爭對手的應用。
該訴訟稱,F(xiàn)acebook還通過邀請Path和Circle等第三方應用程序開發(fā)商成為Facebook開放平臺的一部分,“引誘”了這些競爭對手。訴訟稱,一旦這些開發(fā)商依賴Facebook提供的訪問權限,F(xiàn)acebook就會改變方向。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稱,最終,所有這一切都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為他們被困在Facebook的社交媒體生態(tài)系統(tǒng)中,可供選擇的應用程序越來越少。
在8月19號新訴訟提起幾小時后,F(xiàn)acebook在推特上回應。
回應稱,沒有有效的主張表明Facebook是壟斷者,并指出,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在最初收購WhatsApp和Instagram時就批準了它們。
不幸的是,盡管法院駁回了投訴并得出其缺乏索賠依據(jù)的結論,但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選擇繼續(xù)這場毫無根據(jù)的訴訟,”Facebook 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