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以賬號安全資訊執(zhí)行目標式廣告,遭FTC判罰1.5億美元

來源:十輪網(wǎng)
作者:十輪網(wǎng)
時間: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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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與美國聯(lián)邦交易委員會(FTC)25日宣布,已就Twitter侵犯用戶隱私一案與Twitter完成和解,將要求Twitter支付1.5億美元的罰款,并采用更堅固的隱私保護政策,只待聯(lián)邦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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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與美國聯(lián)邦交易委員會(FTC)25日宣布,已就Twitter侵犯用戶隱私一案與Twitter完成和解,將要求Twitter支付1.5億美元的罰款,并采用更堅固的隱私保護政策,只待聯(lián)邦法院同意。

此案最早可追溯到2009年,該年黑客兩度入侵了Twitter的管理員賬號,進而控制了Twitter少數(shù)用戶的賬號,訪問受害用戶的私人消息,還發(fā)送偽造的推文,其中一名受害者是當年剛就任美國總統(tǒng)的奧巴馬(Barack Obama)。

后來FTC與Twitter在2011年完成和解,條件是Twitter同意在未來的20年都不得于用戶資訊的安全及隱私等描述上誤導(dǎo)用戶,也必須采取措施避免有人未經(jīng)授權(quán)訪問用戶的非公開資訊,以及尊重用戶的隱私選擇。

然而,F(xiàn)TC卻發(fā)現(xiàn)Twitter在2014年至2019年間,以改善用戶賬號安全為名,要求用戶提供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卻利用這些個人資訊讓廣告主執(zhí)行目標式廣告。

調(diào)查顯示,Twitter向用戶表示這些個人資訊可用來協(xié)助重設(shè)用戶密碼,或是解鎖賬號,也可作為雙因素認證使用,以短信或電子郵件傳遞一次性的登錄代碼。不過,Twitter卻允許廣告主以來自資料掮客的資料比對Twitter用戶的個人資訊,以發(fā)送目標式廣告。

FTC指出,這不僅違反了雙方在2011年完成的協(xié)議,也侵犯了《FTC Act》,同時觸犯美國與歐盟之間,以及美國與瑞士之間的《隱私盾》(Privacy Shield)資料傳輸保護協(xié)議。

這讓FTC決定判罰Twitter 1.5億美元,同時禁止Twitter再自這些通過欺騙而搜集的資料獲利,允許用戶采用手機及電子郵件以外的雙因素認證機制,通知那些個人信息被用來進行目標式廣告的用戶,以及限制員工對用戶個人信息的訪問能力。

Twitter已與FTC完成該新的和解協(xié)議,只待法官批準。

Twitter在4月25日同意接受馬斯克(Elon Musk)提出的每股54.2美元、總價440億美元的收購提議,但馬斯克于5月13日公開質(zhì)疑Twitter的假賬號比例可能高于財報中所披露的5%,決定暫緩收購,使得Twitter的股價隨著馬斯克的舉動與發(fā)言大坐云霄飛車,

不過,Twitter周三(5/25)提交的SEC文件顯示,馬斯克已取得了欲收購該公司的更多融資,從原本的272.5億美元增加到335億美元,此外,Twitter也在周三向股東表示該交易正在進行中,透露出該并購案并未停擺。

同一天Twitter共同創(chuàng)辦人暨前任首席執(zhí)行官Jack Dorsey也宣布退出Twitter董事會,且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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